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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各旗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市直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4号)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措施的通知》(内防指发〔〕18号)精神,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现就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牧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二、加强群众生产生活保障。统筹春节期间煤、电、油、气用能需求,加强监测预警,加大增产增供力度,做好疫情、大雪、低温天气下煤炭生产运输、电网、热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天然气供应保障准备。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农村牧区(社区)零售网点春节期间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切实加大货源组织与调运力度,增加物资供应,稳定市场预期。指导流通企业增加线上适销商品,推出丰富多彩销售活动。做好配送到家服务,为工作人员进入社区、居民生活区投递派送提供便利。提前开展网上订购、社区代购、设置临时供应点等应急物资供应演练。三、维护市场稳定经营秩序。启动节日期间价格日监测,将涉及民生的粮油、蔬菜、禽蛋、肉类、方便面、矿泉水等40种商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及时跟踪、反映市场价格变化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发布重要商品和热点价格信息,稳定消费预期。密切转载请注明:http://www.hulunbeierzx.com/hlbesly/7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