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出业务办理
(一)档案接收地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原件;(二)档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办理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存档业务办理
(一)存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填写承诺书、档案目录;
三、对公转入
(一)批量转移,随档案提供带公章和签名的《转移档案目录册》。
(二)少量或单份档案转移随档案提供国家标准的《档案转移通知单》。
(三)由用人单位直接存档的,单位提供介绍信。
四、档案的接收和转递业务咨询(查询)渠道
(一)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查询;
(二)蒙速办APP查询;
(三)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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