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实施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全市生态环保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生态环保意识与实践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保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日前,本报记者就如何扎实推进我市环保工作采访了市环保局局长李聪林。
记者:近年来,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等事件时有发生,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李聪林:加强水污染防治,要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额尔古纳河、嫩江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流域内重点行业、企业的监控力度,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在线实时监控。强化呼伦湖、海拉尔河水质监测,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管理,完成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水源地综合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力争到2017年,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左右,加大对电力、煤炭、发酵等重点企业的防控力度,实施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城市道路、储煤场、储灰场扬尘及餐饮业油烟污染。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要严格落实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防护距离,对全市现有的9家涉重金属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和各类尾矿库环境监管,确保我市不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
记者: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市是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让有限的人力实现最大程度的有效监管?
李聪林:一是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各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和“重打击”,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力度,抓好环境隐患和环保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全面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实现分级分类动态管理。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响应体系,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科学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三是抓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把环境信访作为环保工作的“信号灯”,及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和工作薄弱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认真落实环境信访维稳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项目环评、环保执法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信访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污染纠纷和重点环境问题重复访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记者:我市环保局是如何充分发挥环保综合调控作用,推动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李聪林:一是严格环境准入,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和旅游、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行业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规划环评作为项目环评准入的依据,对园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明确分级审批权限,公开审批过程,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准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危害、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项目及不在园区内的工业项目。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严把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关,对“批建不符”、“久拖不验”、“未验投产”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二是加强总量控制,赢得发展空间。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会同发改、经信、住建、农牧业、公安、商务等部门,抓好工业源、农业源和机动车等各领域的减排工作。重点推进2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和“黄标车”限行淘汰工作,提高机动车环保检测率。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便和污水集中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腾出的排放指标加强科学配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为重点项目、非资源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提供环境容量。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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